2014年6月14日 星期六

一起流浪吧~

(圖片摘自網絡)

打開面書,滿滿都是好友在世界各地gap year 或是working holiday 的照片。Gap year/working holiday 在我這一代很流行,總的來說都是離開香港,在異地「生活」一段時間。短則半年,長則幾年。至於生活的模式,各人有不同選擇,有些人邊打工摘水果邊旅行;認識有人拿著working holiday visa,卻完全沒打工,在當地學語言(個人最喜歡這個,直接變成holiday 更好,摘水果好辛苦...);也有人以流浪方式過這段日子。

前陣子,下班擠進地鐵,巧遇剛完成gap year下機回家的老朋友。我的這位老友學歷高,從小就是學校裡的模範生,人也長得非常俊俏。離開香港前在某金融公司當才俊,薪水非常不錯。工作兩年後,想起往後在這個行業待二十年,甚至更長,感到唔甘心就咁一世,忽然決定背個背包流浪去。

沒錯,他的gap year,選擇了流浪的方式進行。背著個大過我個人的背包,拿著個帳蓬,經陸路由香港到中國遊覽(是整個......),再到西藏,尼泊爾,印度,巴基斯坦,羅馬俄,羅斯,威尼斯,莫斯科,南韓,日本,再到台灣環島單車遊一周後回港,整個過程大約花了一年。

我絕對有理由相信他的這個gap year,中間還經過一好些地方,我地理科幾乎沒合格過,對地塊認知是零,只記住了大路的國家名,他還提過去了一大堆“山卡啦"的地方,我也忘記了,而且他說起我才知道原來香港去歐州可以經陸路(慚愧....)。

巧遇的時候,他剛以踩單車的方式環島遊整個台灣一周,然後從台灣飛回香港,準備回家去。本來青靚白淨書生形的外表的他,全身曬成啡色,嗯,者是變了一舊碳(噗)。在面書曾分享流浪的照片,這一年他走到哪裡睡到哪裡,機場、火車站、巴士、hostel、沙漠、路邊、人地屋企門口都訓過!

機場和20人share 的hostel 我都訓過,本以為已經算係幾刻苦;但佢直頭露宿街頭,除寫個服字俾佢,也請受小女子一拜!在地鐵到站分開前問他,現在回來了有什麼打算,原來他已安排了三天後工作面試,「完成佐個心願,要對自己對屋企對女朋友負責,今次返黎儲錢娶老婆,拿,唔好俾我爬你頭呀!」。

誰說八十後出走一年都是沒責任心?

後生時,在能力範圍下給自己一年時間儲備回憶。老來訓唔著,眼光光望天光,回想的是當年自己訓過街,在軍隊保護下坐上裝甲車跨境(他真的試過...好痴線...),在印度發燒燒到打冷震唔死得,踩單車炒左鑊好甘既車,但還是成功走過整個台灣。以上這些流浪一年的回憶儲備,比只記得朝朝返工逼地鐵,時運低個日仲被人唔覺意被抽水,趕打09:00的卡,俾上司老闆迫啪,有返工無放工的日子來得豐盛。

現在,也想背個背包流浪去了!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